少年U2的搖滾旅程Killing Bono/Nick Hamm  魔幻寫實的趣味視角/WORDS:無字歪

乍看《少年U2的搖滾旅程》(Killing Bono,2011)的片名,會以為這是一部關於U2團員為視角的電影,實則不然。電影是以曾是U2主唱波諾同窗的尼爾為敘事主角,本片是根據日後成為英國每日郵報的知名樂評尼爾的自傳《我曾是U2主唱波諾的分身》一書所改編,也因為昔日的交情,成為波諾唯一背書授權、連名字都讓片名使用的奇特傳記電影。(U2在搖滾樂界的豐功偉業族繁不及備載,本篇文章就不再贅述,有興趣可自行孤狗、內容將以探討電影為主。)

 

在校園時代,波諾就以其自信的舞台風采成為校園風雲人物,而外型比波諾更俊帥高大的尼爾則將他視為搖滾路上的假想敵,甚至自作主張地替才華洋溢的親弟弟伊凡拒絕了波諾的玩團邀請。在畢業以後,波諾的U2成為走紅的新銳樂團,而兩兄弟的樂團則在愛爾蘭鄉下坐困愁城,當U2在舉辦萬人空巷的大型演唱會,兩兄弟的樂團只能到脫衣酒吧表演,直到他們尼爾讓黑道老大丹尼馬欽成為他們的幕後金主,終於有機會到倫敦去打天下…不過堅決與波諾劃清界線的尼爾、婉拒波諾邀請當暖場團的絕佳發跡契機、衰事宛如連鎖效應般接踵而至,更肇因學生時代的秘密與弟弟決裂…

killing-bono-dvd  
《少年U2的搖滾旅程》的電影調性導演顯然定調在詼諧電影的範疇裡,表述其內涵,然而定調的混亂,難免使電影帶有令人尷尬的混沌感,實際上本片是有作為殘酷成長寫實片的肌理。但令我困惑的是,演員漫畫式誇張的演繹方式,多少使部分觀眾的情感無法徹底融入,卻也不得不承認,即便對U2、整個前因後果沒有充分了解,依然能讓多數觀眾輕易跨越觀影門檻、得到許多的樂趣,一言以蔽之,本片的微妙之處正是其優缺點均來自於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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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就像是現代版的唐吉訶德,某種程度上可謂是個百折不撓的英勇騎士,從不瞻前顧後、一股勁的往自己的搖滾巨星的夢想衝刺,但他對波諾的競爭心和成就殊異的妒忌心,使他無法拋開情緒冷靜的權衡得失、導致一而再再而三的下錯決斷,越想與波諾切割,反倒越是活在波諾偌大的影子下被如影隨形的覆蓋。波諾邀約家鄉暖場的機會明明千載難逢,尼爾的回覆卻是:「我寧可唱給自己樂團的500歌迷聽、好過唱給你的五萬樂迷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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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府中15聽了映後座談(我問了第一個問題:「電影跟原著有何出入?」,不得不自我感覺良好的說問的真是好),有幾個跟書的重要的出入之處如下:
1.書裡尼爾親弟伊凡之所以求學階段沒加入U2的原因是年紀太小、未滿18,未成年的年紀根本一些演出的地方都進不去。
2.尼爾在書中沒有描述與老闆威爾的老婆有一腿(不過尼爾老婆看過電影後跟尼爾大吵一架,理由居然是:「你的個性確實有可能幹這種事。」)
3尼爾的老婆葛洛麗是黑人而非白人。
4.波諾與尼爾的關係不像本片那麼緊繃、交情也沒那麼淡漠,真實的作者尼爾出書時坦率的認了自己書名之所以要掛上波諾的名號就是要消費他、而改編成電影時波諾還願意大方授權讓自己在片名可見一斑。

《少年U2的搖滾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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