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S:大亨
讀小說很有意思的一點是,除了故事本身外,你不知道還會有什麼驚喜的收穫。如果我讀到自己喜歡的作家的作品,對小說中裡面出現的小說、電影、歌曲、繪畫也會激起好奇心與特別留意。我覺得這種連結是極其有趣的,跟所謂速食愛情的婊哥婊弟婊姊婊妹連結不一樣,當然不可否認的那也算是一種連結,但卻是屬於笑不出來的連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嗜好呢?我一直覺得藝術是個圓,每種藝術都有它不可取代的地方與表現的優勢。有優勢的地方,自然也有它的弱勢之處,但你會發現把每種藝術的優勢彼此相加起來,就趨近於完美。我因為讀村上春樹小說的關係,讀了費茲傑羅、讀了屠格涅夫、看了楚浮的電影。因為知道村上春樹在日本翻譯瑞蒙.卡佛多部作品,讀了瑞蒙.卡佛。因為村上春樹在日本翻譯寫序且給予《漫長的告別》高度評價,讀了雷蒙.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又因為《漫長的告別》,讓我對於冷硬派偵探小說產生一點興趣,所以我進而接觸到了勞倫斯‧卜洛克(目前讀了七本)。
勞倫斯‧卜洛克的私家無牌偵探史卡德(雖然他不太承認自己是偵探、只承認收錢替朋友辦點事),在燈火輝煌的紐約、看見大城市的荒蕪與每個人(包括自己)內心的孤寂。而前陣子讀勞倫斯‧卜洛克的《酒店關門之後》,喜愛的不得了,勞倫斯‧卜洛克在裡面安排了三條劇情線,但讀他的小說很特別的一點,他的小說絕對稱不上完美,我幾乎不用多想就能舉出三點。1.他是我目前讀過的小說家中花最多篇幅寫瑣碎劇情與場景的,並不是說他的用字會讓人感覺嘮叨,只是花了很多篇幅在寫史卡德去酒吧喝酒、去戒酒中心、戒酒後杜絕誘惑改喝咖啡與可樂等。2.小說節奏的行進挺怪的,有種破碎的感覺,「醉拳」不夠看,「醉小說」才厲害。3.小說中破案震撼度不足,比方說是如何破案或是誰是兇手之類的,過幾天可能就忘了。但就算把這三點都算進去,勞倫斯‧卜洛克還是那麼樣的棒,我想我永遠忘不掉他小說中的氣氛。《酒店關門之後》許多對白充滿譏諷聰慧的美式幽默、但有些地方那種愁緒卻彷彿冷不防一陣寒風襲來,你還以為抵受地住那股冷冽,回家一照鏡子才發現鼻子紅、已然受寒了。有機會會深入談談這部作品,先來介紹一下小說裡面出現的一首歌,格林威治村傳奇民謠歌手戴夫.凡.藍克的作品《最後的召喚》。中譯名字雖添上了神秘感,但意思有點偏掉了,原文《Last Call》的原意應該是給酒吧準備打烊時給客人點最後一輪酒。為什麼要特地介紹《Last Call》呢?原因很簡單,這是我目前讀過最美的詞。
Dave Van Ronk(戴夫.凡.藍克)/《Last Call》中譯歌詞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來,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在酒店關門之後。
於是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
但願這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不說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曉得何時心碎。
P.S網路上找到的歌曲試聽網址: http://vlog.xuite.net/vlog/guest/basic.php?media_id=cVpjWEF6LTI0MjA3OC5mbHY
讀小說很有意思的一點是,除了故事本身外,你不知道還會有什麼驚喜的收穫。如果我讀到自己喜歡的作家的作品,對小說中裡面出現的小說、電影、歌曲、繪畫也會激起好奇心與特別留意。我覺得這種連結是極其有趣的,跟所謂速食愛情的婊哥婊弟婊姊婊妹連結不一樣,當然不可否認的那也算是一種連結,但卻是屬於笑不出來的連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嗜好呢?我一直覺得藝術是個圓,每種藝術都有它不可取代的地方與表現的優勢。有優勢的地方,自然也有它的弱勢之處,但你會發現把每種藝術的優勢彼此相加起來,就趨近於完美。我因為讀村上春樹小說的關係,讀了費茲傑羅、讀了屠格涅夫、看了楚浮的電影。因為知道村上春樹在日本翻譯瑞蒙.卡佛多部作品,讀了瑞蒙.卡佛。因為村上春樹在日本翻譯寫序且給予《漫長的告別》高度評價,讀了雷蒙.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又因為《漫長的告別》,讓我對於冷硬派偵探小說產生一點興趣,所以我進而接觸到了勞倫斯‧卜洛克(目前讀了七本)。
勞倫斯‧卜洛克的私家無牌偵探史卡德(雖然他不太承認自己是偵探、只承認收錢替朋友辦點事),在燈火輝煌的紐約、看見大城市的荒蕪與每個人(包括自己)內心的孤寂。而前陣子讀勞倫斯‧卜洛克的《酒店關門之後》,喜愛的不得了,勞倫斯‧卜洛克在裡面安排了三條劇情線,但讀他的小說很特別的一點,他的小說絕對稱不上完美,我幾乎不用多想就能舉出三點。1.他是我目前讀過的小說家中花最多篇幅寫瑣碎劇情與場景的,並不是說他的用字會讓人感覺嘮叨,只是花了很多篇幅在寫史卡德去酒吧喝酒、去戒酒中心、戒酒後杜絕誘惑改喝咖啡與可樂等。2.小說節奏的行進挺怪的,有種破碎的感覺,「醉拳」不夠看,「醉小說」才厲害。3.小說中破案震撼度不足,比方說是如何破案或是誰是兇手之類的,過幾天可能就忘了。但就算把這三點都算進去,勞倫斯‧卜洛克還是那麼樣的棒,我想我永遠忘不掉他小說中的氣氛。《酒店關門之後》許多對白充滿譏諷聰慧的美式幽默、但有些地方那種愁緒卻彷彿冷不防一陣寒風襲來,你還以為抵受地住那股冷冽,回家一照鏡子才發現鼻子紅、已然受寒了。有機會會深入談談這部作品,先來介紹一下小說裡面出現的一首歌,格林威治村傳奇民謠歌手戴夫.凡.藍克的作品《最後的召喚》。中譯名字雖添上了神秘感,但意思有點偏掉了,原文《Last Call》的原意應該是給酒吧準備打烊時給客人點最後一輪酒。為什麼要特地介紹《Last Call》呢?原因很簡單,這是我目前讀過最美的詞。
Dave Van Ronk(戴夫.凡.藍克)/《Last Call》中譯歌詞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來,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在酒店關門之後。
於是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
但願這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不說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曉得何時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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