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二次讀尼克‧宏比的小說,《失戀排行榜》的電影在數年前就看過了,搶眼男配角Jack Black當年片尾驚艷演繹Marvin Gaye的「Let’s Get it on」一曲記憶猶新。相形之下《失戀排行榜》的小說比改編電影更為出色與深刻,不過如果當你知道這是一部以35歲的男人用近乎murmur的方式所鉅細靡遺描繪的「感情路」自傳,乍聽之下令人倒彈卻步,但讀完全書你會很訝異作者尼克.宏比創造的主人翁的匠心獨具、被字裡行間的慧黠中揮之不去的抑鬱與真誠所打動。本書頭號男主角洛‧佛萊明是個什麼樣的傢伙?他在北倫敦的巷子裡開了一家「冠軍黑膠片」,店裡面也兩個跟他一樣怪咖的店員狄克和巴瑞,三人最大的嗜好,就是閒來無事就來排音樂與電影各式各樣的top5。當三年的女友蘿拉離開洛跑去跟同是怪咖的鄰居同居時,在感情路上始終如小船般飄流浪蕩地洛,按照年代開始排起自己的「失戀排行榜」。
小說之所以會在過程中顯得益發生動與教人手不釋卷的關鍵在於,在於作者讓洛巧妙地從「天錯萬錯都是那天殺的賤女人跟橫刀奪愛者的錯。」、隱諱地穿插與滲入洛如螺旋般的內心矛盾躊躇與痛定思痛的反省,然而在反省的同時,又非放下屠刀、立定成佛式的背離現實,而是充斥著著洛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真心話(呃…你知道的,男人的真心話總是聽起來很…賤。)。洛很幼稚,會介意前女友跟其他男人做愛了沒、做愛幾次、用什麼姿勢、問有多大的百分比機會能復合;自白他跟別的女人上床是因為總有一天會失去日復一日陪伴自己的女人的不安感以及怕死(應該沒幾個女人能接受這種不要臉、推諉責任的說法吧!)。但就像絕大多數的男人一樣,年紀會帶來歷練與皺紋,心智年齡卻往往成長的很緩慢。這也是為什麼即便洛可能會讓每個閱讀這本小說的女性,恨得牙癢癢、氣到七竅生煙;卻能贏得男性心有戚戚焉的共鳴與點頭如搗蒜地認同感。
書中大量的音樂與電影文本,或多或少也拉抬小說的額外樂趣與建構出豐沛底蘊(備註之詳盡用心,值得激賞!)。小說裡出現兩個令我覺得荒謬透頂、卻又妙趣橫生的情境,一個是明明沒客人想要的唱片卻說拒賣、還進而海電客人的怪咖店員巴瑞,理由竟然只是因他覺得那張唱片俗斃了!另一個則是洛受邀參加蘿拉父親的葬禮,沒想到被蘿拉好友麗茲找碴,像個孩子般沉不住氣的洛,異想天開地躲進花圃搞到一身泥濘,最後又因蘿拉需要依靠的原因,來場「異鄉人」式做愛!
小說中有個橋段寫得令人心碎不已,當與正經兩字扯不上邊的洛,正經八百的向童年照片裡的小男孩道歉:「我很抱歉,讓你失望了。我是那個該照顧你的人,但是我搞砸了,我在不當的時機做了錯誤的決定,然後把你變成了我。」,如此柔嫩脆弱地感性,幾乎教我泫然欲泣。
《失戀排行榜》:★★★★☆
節錄:
(p.39)我親切真誠善解人意全心付出,而且我記得她大大小小的事,而且我告訴她她很漂亮,而且我會送她不久前我們聊天時提到的小禮物。當然,這些完全不費工夫,也完全不用費盡心機:我發現要記住她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容易,因為我其他事想都不想,而且我真的覺得她很漂亮;而且我沒法阻止自己買小禮物送給她;而且我的全心投入不需要假裝。這裡面完全沒有努力的成分。我所做的一切只不過是出於自身利益。但似乎這就夠了,這就足夠讓我變成一個被欲求的人。怪哉。
(p.43)人們擔心孩子們玩槍,擔心青少年看暴力錄影帶;我們害怕某種文化暴力會佔據他們。沒有人擔心孩子們聽上千首——真的是上千首——有關心碎、摒棄、痛苦、苦難與失落的歌曲。說浪漫點,我認識最不快樂的人就是最喜歡流行音樂的人;我不知道流行音樂是不是造成了這些不快樂,不過我確實知道,他們聽這些悲傷歌曲的時間,比他們過著不快樂人生的時間來得久。
(p.46~47) 我的天賦,如果可以稱之為天賦的話,就是把一整卡車的平庸無奇組裝在一個簡鍊紮實的軀殼中。我可以說像我這樣的人成千上萬,不過,卻真的沒有。很多傢伙有無懈可擊的音樂品味,但是不讀書;很多傢伙讀書但是肥得要命;很多傢伙同情女性主義但是有愚蠢的鬍鬚;很多傢伙有伍迪艾倫式的幽默但是長得像伍迪艾倫。很多傢伙喝太多酒,很多傢伙一開起車來舉止愚蠢;很多傢伙愛打架,或愛裝凱子,或吸毒。這些我都不做,真的。如果我的女人緣不錯,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優點,而是因為我沒有這些缺點。
(p.48)以至於當我們在一起時,我意識到我們所佔據的空間其實就只是我們身體的大小而已。我們不像有些情侶能投射放大。
(p.48~49)某次我在一齣情境喜劇裡看到一則荒謬透頂的笑話。有個傢伙邀一個戴眼鏡的胖胖女晚上出去,把她灌醉,然後帶她回家對她上下其手。她尖叫說:「我不是那種女生!」他目瞪口呆地看著她。這個傢伙說:「但是…但是你應該是呀。
當然,我很不切實際。任何妳值得花時間要在一起的人,你還是在冒終究可能會失去的險,除非你會對失去多疑到讓你去選擇一個萬無一失的人—某個對任何人都不可能有吸引力的人。要是你還想投身其中,你就得忍受它可能最後會慘敗。
(p.65)當我開始我的同居生涯之初,女人的內褲對我來說真是叫人失望透頂。我一直沒發現她們的行徑跟我們臭男人一樣的驚駭中復原;她們把最好的內褲留到她們知道要跟別人上床的那晚。當你跟一個女人住在一起,這些褪了色、縮了水、花花綠綠的馬莎百貨零頭布,突然出現在家裡各處的暖爐處。
(p.106)那是我唯一一次真的有衝勁的感覺,雖然我後來明白那是一種假的衝勁,因為它根本不屬於我,而是屬於音樂。任何人把他們最愛的舞曲唱片在一個人很多的地方大聲放出來給那些付錢進門的人聽,都會感受到一模一樣的情境。畢竟,舞曲,就是要有衝勁—我不過是搞不清楚狀況。
(p.109)所有的愛情都需要熱戀帶來的猛烈碰撞,才能讓你發動,並把你推過路障。然後,當碰撞的能量消逝,而你抵達近乎停滯之際,你環顧周遭,看你還剩下什麼。有可能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有可能是差不多的東西,但是更溫和平靜,或者有可能一無所有。
(p.121)我看得出她對我失去興趣,所以我拼了命要挽回她的興趣,而當我挽回之後,我又再度完全失去興趣。這種事常常發生在我身上,我發現。
(p.127)「我沒有跟他住在一起。我只是住在那裡幾天,直到我弄清楚我要幹嘛。聽著,這跟其他人沒關係。你很清楚,不是嗎?」
他們老是這樣說。他們老是,老是說跟別人沒關係。這是愛情創傷的第一條法則。我發出一聲反感,而且用不當的滑稽鼻音來表達我的不信,蘿拉差點笑了。
(p.130)換句話說,我很難過是因為她不要我;如果我能說服自己她有點想要我,那麼我又沒事了,因為我就不會想要她,然後我可以繼續去找別的對象。
(p.131)「我們睡在一起,但是我們沒有做愛。還沒有。但是我要告訴你一件事。睡在一起比較棒。」
好極了!好極了! 這是個天大的好消息!
(p.133~134)在二十年左右的性生活裡有十個伴侶事實上算相當稀少,如果你仔細想想:每兩年一個性伴侶,而且如果他們裡頭其中包含一夜情,而那個一夜情發生在那個雙年乾旱中間,那麼你不能算是有問題,但你也不會是所屬郵遞區號的頭號情聖。對一個三十好幾的單身漢來說,十個不算多。二十個也不算多,如果你這麼看的話。超過三十個,我認為,你就有資格上歐普拉談性濫交的脫口秀。
(p.134~135)我的祕訣我會這樣說:問問題。它行得通正是因為那是你不該做的,如果你聽信男性集體格言的話。我們周遭還有足夠更不上時代、口沫橫飛、自以為是的自大狂,讓像我這樣的人顯得令人耳目一新,與眾不同,連茱莉那晚中場時都這樣說。
(p.140~141)看看這些男人全會出差錯的事情:有什麼也沒有的問題,有一下子來太多的問題,有開始很棒但馬上就不行了的問題,有尺寸是不重要,但不包括我在內的問題,有無法給予快感的問題…而女人有什麼要擔心的?一點點橘皮組織?
我很樂於當個男人,我想,但是有時候我不樂於當二十世紀末的男人。有時候我寧可當我老爹。他永遠不用擔心無法給予快感,因為他永遠不知道有什麼快感需要給予,他永遠不用擔心他在我媽的百大排行榜佔第幾名,因為他是她排行榜上的第一名也是最後一名。
(p.141)這就是我沒接受到的性教育—有關G點這一類的。從來沒有人教過我真正重要的事,像是怎樣有尊嚴地脫掉你的褲子,或是當你無法勃起時你要說些什麼。
(p.144)很難想像真正去做的興奮感會比察覺自己可以去做的興奮感來得大,不過性也許對我來說一直是這樣。
(p.147~148)我喜歡性愛可以讓我自己完全迷失其中。性,事實上,是我在成年時期發現最引人入勝的活動。除了屈指可數的電影外,書本在你一旦過完青少年時期就不一樣了,而我當然從沒有在我工作中找到。所有這些性交前的自我意識榨乾了我,我忘記置身何處,何時…而且沒錯,暫時地,我忘了跟誰在一起。性愛大概是唯一一件我知道怎麼做的大人事;不過這樣很怪異,它也是唯一一件讓我覺得我只有十歲大的事。
(p.149)在我們上床以前,我們兩個至少有那麼一點假裝這是我們都想做的事,這是一段令人興奮的新感情,很健康,很健全的開始。如今所有的矯飾都煙消雲散了,而我們被留在這裡面對這個事實;我們坐在這裡是因為我們不知道可以跟我們可以坐在一起的還有誰。
(p.154)在布魯斯.史普林斯汀(Burce Springsteen)的幾首歌裡頭,他唱到你可以留下來發爛,不然你也可以逃脫接受試煉。這沒關係;畢竟,他是寫歌的,他的歌裡頭需要像這樣簡單的選擇題。但是從來沒有人寫過有可能因為逃脫了然後發爛—逃脫如何因倉促成軍而失敗,你怎麼有辦法離開郊區到城市去,但最後還是過著了無生趣的郊區生活。這發生在我身上,這發生在大多數人身上。
我真希望我會常來看望他們,但是我不想,而當我沒有其他事好讓我難過時,我會為這件事難過。
(p.170)我要他當蘿拉,有一個甜美、漂亮、女孩子的名字,讓我在想做白日夢的時候可以幻想。我不要他把她變成一個男的。蘿拉,當然,認為我有點狡猾,認為我是試圖要女生保持柔柔軟軟又傻里傻氣又嬌滴滴的樣子;她說我不想看待她們跟我看待我的弟兄們一樣。她說的對,當然了—我不想。他很敏銳,巴瑞。敏銳而惡劣。他瞭解女生名字所包含的力量,而且他不喜歡。
(p.185~186)我知道她說的是哪些電影,那些電影很蠢。那種男人不存在。說「我愛你」很容易,跟撒泡尿一樣簡單」而我認識的每個男人或多或少隨時都這麼做。有幾次我曾經表現得好像我無法說出口,雖然我不確定是為什麼。也許是因為我想借用那種過時的桃樂絲‧黛羅曼史的片刻,讓此刻比實際上更重大。你知道,你跟某人在一起,然後你開始說上幾句,然後你閉上嘴,然後她說︰「什麼?」然後你說:「沒什麼。」然後她說:「求求你說。」然後你說:「不要,聽起來很蠢。」然後她強迫你說出來,雖然你本來就一直打算要說,然後她認為一切更有價值,因為是努力爭取來的。也許她根本心知肚明你不過是在胡鬧,但是她也不介意。這就像一句話說的:這是我們每一個人跟演電影最接近的時候,當你決定你喜歡一個人到了可以跟她說愛你的那幾天,而且你不想用一團悶悶不樂、直來直往、不說廢話的真誠懇切來攪亂這件事。
我不會告訴她,這一切不過是個奪回主導權的方法。
(p.191)似乎對我而言,假使你把音樂(也許還有書,還有電影,還有戲劇,任何可以讓你感覺的事)置於生活的中心,那麼你便無法好好處理你的愛情生活,開始把它當成一個已完成品來看待。你一定會挑它毛病,讓它保持活力與混亂,你一定會不斷挑它毛病,把它拆散直到它四分五裂,然後你被迫重新來過。也許我們都把日子過得高了一個音,我們這些成天吸取感情事物的人,以至於我們永遠無法僅僅感到滿足;我們必須要不快樂,或欣喜若狂,神魂顛倒地快樂,而這些狀態在一段穩定、紮實的感情中,是很難達成的。
(p.230)我小時候的照片…它們開始讓我覺得有種小小的刺痛—不是不快樂,坦白來說,而是某種安靜、深沉的悔恨。有一張是我戴著牛仔帽,拿著槍指著相機,試著裝成牛仔的樣子但不成功,而我現在幾乎不敢去看。蘿拉認為那很甜美(她用那個字眼!甜美!尖酸的相反!) ,然後把它釘在廚房牆上,但是我把它放回抽屜。我一直想要向那個小男孩道歉:「我很抱歉,讓你失望了。我是那個該照顧你的人,但是我搞砸了,我在不當的時機做了錯誤的決定,然後把你變成了我。」
(p.257)就好像你一但不再跟這些人上床,你就永遠無法對他們做出正確的事。你找不到一個方式可以回頭、超越、繞道,無論你多努力嘗試。
(p.279)「聽我說,我們可以做別的事情,或者我們可以進城裡買一些。」
「我不是因為我們不能做才哭」她說:「不是那樣。只不過…我跟你住在一起過。幾個星期前你還是我的伴侶。而現在你擔心我可能會害死你,而你有權擔心。這不是很可怕嗎?這不是很悲哀嗎?」
(p.286)所以就這樣,我想知道(只不過,當然,我不想知道)關於多少次高潮、一晚做十次、口交以及我從來沒聽說過的體位,但是我沒勇氣問,而她永遠不會告訴我。我知道他們做過,這就已經夠糟的;如今我所能指望的只有損害程度。我要她說那很無趣,那根本不合標準、翻身想念著洛那種的性說,說梅格萊恩在快餐店享受到的樂趣都還比蘿拉在雷家來得多。這樣的要求太過分了嗎?
她用手肘支起身子,然後吻了我的胸膛。「聽好,洛。這件事發生過了。很多方面來說,這事發生了都是件好事,因為我們毫無進展,而如今我們也許會有點進展。但如果絕妙性愛跟你想像的一樣重要,而且如果我享受了絕妙性愛的話,那麼我們在就不會躺在這裡。這是我對這個問題的最後幾句話,行了嗎?」
「行了。」可能還有更糟糕的最後幾句話,雖然我知道她沒說什麼。
「不過,我真希望你的陰莖跟他的一樣大。」
這句話,應該是,從接下來的悶笑、偷笑、大笑和狂笑的長度和音量來看,是蘿拉有史以來說過最好笑的笑話—事實上也是任何一個人,在整個世界的歷史上,說過最好笑的話。我認為這是一個眾所皆知的女性主義式幽默的範例。是不是很爆笑?
(p.306)重要的不是你喜歡什麼而是你是什麼樣的人。
(p.310)做愛(現階段我們常常做,大多是我主動拿它當作驅逐不安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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