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S:大亨
大岡昇平的這部《事件》獲得第31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賞,甚至被日本《週刊文春》雜誌評選為「1977年至1990年BEST 10中之BEST 10」。雖然受到獎項光環的加持,但我以為所謂的獎項只能當作參考,對於作家本身的激勵意義來說,或許更大於讀者。就算是代表大眾文學最高榮譽的直木賞,也不見得每部都讓我喜愛。


《事件》算是有閱讀門檻的作品,比較適合兩種閱讀族群。1.是法律相關人士或是對法律或審判有興趣的讀者;2.有閱讀底子的讀者。如果是剛開始接觸小說的讀者,讀這部作品很可能會「斷頭」,這是一部開局非常悶的小說,但是熬過了這開局,所謂的柳暗花明又一村,等著後面所開展的世界是很吸引我的。從表面上來看,《事件》是一部嚴謹完整地法庭小說,根據創作當時日本刑事訴訟的制度,有調理地去走流程,像是藉由劇情讓讀者能夠理解傷人和蓄意謀殺、傷害致死和殺人,過失致死和傷人等等法律名詞上地玄虛。有別於推理小說強調兇手動機、特意強調受害者死亡的狀態。檢察官與辯方律師出於立場不同地激烈攻防,自然是小說最刺激的看點。就拿兇手在買刀時順便買了洗衣夾來說,辯方律師解讀可以證明不是預謀謀殺,因為兇手還另外試了刀子的附加功能,如剪刀及開罐器,辯方律師稱之所以會購入這多功能的刀子,原意並不是預謀殺人。其論點是買洗衣夾更足以佐證買刀本來只是要當作搬家上的使用。而檢察官則會解讀成這是兇手為了脫罪,故意去試刀的其他功能與買洗衣夾來藉此混淆與於基於脫罪上的考量,咬定兇手是個城府深地狡詐之徒。但是這部小說真正的深度,在於所揭示地人性情理地複雜面又撞擊著法律面地理性與秩序。比方說案件中證人之一宮內辰造,以與死者姐姐有感情牽扯身分登場,但最後卻牽扯出他的黑道背景、以及身為事發當時的唯一目擊者,但由於流氣地無賴個性,他的說詞反反覆覆也造成了真正的事實流於曖昧。但作者大岡昇平藉由故事中法律人士之口說出「只有神才知道真相吧!」。法官的判斷終究只是邏輯上跟情理上的考量,有時候就連當事人都可以說並不完全清楚「真相」,因為記憶經過時間的發酵跟心理狀態的不同,會產生變造與扭曲,以致於「真相」這個詞變得不再是「真相」,而近似於一種想像。


如同小說的最後一章名為「真實」,作者讓似乎丟出了一個最合理與最具可能性的「真相」,但作者卻沒有用全知觀點去揭露,不只是因為要保持著寫實調性、不在最後一刻破功,也可視為大岡昇平刻意為之地曖昧。在小說中全知觀點就等於神的觀點,但作者在終章「真實」中依然不用神的觀點去讓真相大白的原因是,不只帶出法律無法跨越地難關,也提示著,真相就像真理、就像自由;甚至,就像神。的的確確是一種美好的想像,但想像或許終究也只是想像。

評《事件》:★★★★☆
節錄:(待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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