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S:大亨
第一本接觸澳洲作家馬格斯.朱薩克的小說是《偷書賊》,儘管偷書賊獲得了頗優的口碑、賣得似乎也不錯,以死神作為敘述視點也有新鮮感,但這部小說沒有引起我心裡太大的波瀾。而《傳信人》是《偷書賊》出版之前一年以完成的,老實說在讀《傳信人》之前期待感並不高。

故事簡介(轉載書背):
這是一趟驚奇、神秘詭譎的傳信之旅。沿途有笑聲,有血有淚,也有人性關愛。
未滿二十歲的艾德,是一個無照計程車司機,爸爸酗酒早逝,媽媽總是口出惡言嘮叨個沒完。他和一隻喝咖啡上癮、臭味難當的老狗住在一起,每天沒事就跟死黨好友聚在一起打撲克牌,然後無可救藥地暗戀從小一塊長大的風騷辣妹奧黛莉。
艾德原本過著百無聊賴的日子,但有一天,因為陰錯陽差阻擋了一場銀行搶案,人生突然大逆轉,改變了自己的命運,成為神秘的傳信人,展開了冒險的旅程。過程中他認識更多需要協助的人,有時得挺身面對拳頭,還發現摯友不為人知的一面,更進一步讓他對自己有了不同的理解。
但最後,艾德是幫了自己一個最大的忙……


剛開始讀《傳信人》的時候,讓我有「窮人版」的伊坂幸太郎的感覺,因為作家刻意真實模擬年輕人說話時喜歡任意斷話的節奏,書裡面有大量的斷句,使得故事結構並沒有像伊坂幸太郎那麼凝鍊,但鮮活的人物、輕快的筆觸則是共通的,讀起來沒有壓力,流暢性奇佳。其實也隱隱擔心故事就這麼一路「浮掠」下去,但沒想到的是,作者掌握情緒功力深厚,漸漸強化整個故事的感性層次,讀完還滿感動!寫得最動人的,是十九歲的計程車司機艾德與母親之間,因在兄弟姊妹間、艾德與死去父親最為相像的關係(父親曾答應要帶全家人離開所居住的小地方、但終其一生沒有做到),自小就糾結纏繞地心結,尤其是那句「隨你相不相信,要像這樣恨你,需要很深的愛。」好久沒讀到如此簡潔卻力道十足的對白,堪稱經典!而艾德未在父親的葬禮上替父親正名「他是個正人君子」,而因此感到深沉地懊悔,讀來心碎而神傷,是啊!人不一定是做了什麼錯事才有遺憾,人也會為了自己沒做什麼而遺憾。而最後艾德必須打破無業好友瑞奇的心魔、探悉小馬之所以一毛不拔的秘密、正面面對與紅粉知己奧黛麗的關係,爆點一個接一個、緊緊嵌合銜接。從開始的略為鬆散到之後的跌宕起伏,令人驚艷!

縱使《傳信人》的結局的確有細膩度不足的瑕疵,但頂多屬於技術上的缺陷,就整個過程來說,故事已經充分完結了。就像作者說的,這是一個訊息。至於你能從中得到什麼訊息,就不點破了,翻開書吧!

節錄:
我希望在前廊上與他一起待到陽光閃要照到我們兩個身上,但是我卻沒有留下。我站起來走下台階。與其等候太陽,我寧願去追逐它。

《傳信人》︰★★★★
文藝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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