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S:大亨
導演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曾是我最喜愛的導演之一,如《火線追緝令》 (Se7en)、《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 、甚至是名氣沒有那麼響亮的《致命遊戲》(The Game) ,都是我心目中的經典之作。老實說大衛芬奇上部作品《班傑明的奇幻旅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個人是覺得平平,故事的發想本身是好的,但我不覺得大衛芬奇有抓到其神髓,雖是好萊塢入圍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導演等13項奧斯卡提名,但只拿下技術性的3項獎項,對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結果我並不意外。


《社群網戰》(The Social Network)本身根據麥茲瑞奇小說「意外的億萬富翁:臉書的創立,一個關於性、金錢、天才和背叛的故事」。據說原本大衛芬奇對興趣不大,在看過原著小說之後才轉念決定接拍這部臉書創辦人馬克佐克柏(Jesse Eisenberg飾)發跡崛起電影。其實拍這樣的一部電影有其風險性,負教材就像馬丁史柯西斯的《神鬼玩家》(Aviator),也是一個當初為了追女、最後幾乎成了神經質瘋子傳記類體裁。其實2007年的轉型之作《索命黃道帶》(Zodiac)也有點像是紀實的片型,但畢竟還是有追兇原素、還是跟大衛芬奇最為擅長的範疇有關。所以在上映前不久才知道這部電影竟然是大衛芬奇所拍,原本的擔心是大於期待的。


不過看來我是多慮了。在《索命黃道帶》的DVD特別收錄中,有一段是導演在實地推理分析案情,「清晰與條理分明地思維脈絡」本來就是他性格特質的一部分。《社群網戰》以聽證會為主軸,藉由倒敘或插敘的方式,清晰回顧馬克佐克柏在哈佛大學裡面創造臉書的過程。由馬克在餐廳與女友針鋒相對的對話拉開開場序幕,非常之巧妙,讓觀眾一開始就可以感受到馬克如電腦運算、不停解構分析與跳躍地腦袋。是個引子、也是宣示「歡迎來到馬克祖克柏的世界」。片中官司,一是Winklevoss兄弟告馬克剽竊他們當初交誼網站的概念(事實上也確實是這概念給馬克靈感)、另一個則是「唯一的朋友」艾德華多控告自己在臉書的股票被稀釋到只剩0.3%。事實上節奏流暢、乍看之下只是一個天才背叛朋友的戲碼,但若是咀嚼,還可以看出更多面向的延伸。


像是最有共鳴的是劇情能夠衍生出「好的概念與創意是否真的那麼重要?」這一點。老實說在我數年前剛開始接觸小說與電影相關領域時,多少抱持「想像力至上」的觀念。然而我現在並不認為好的概念與創意重要度排在第一位—我的意思不是概念或創意本身價值該被質疑,而是真正重要的是在於「整合力與執行力」,這才是決勝點。無怪乎日本怪傑攝影師荒木經惟也在書中寫過:「自己想到的好點子,全世界可能也有另外五個人同時想到。」(大意)。就拿我自己舉例好了,我幾乎一有空就讀小說、還曾大老遠跑到淡水上了四個月的小說課,有時候腦中也會突然冒出我自認頗有創意「概念發想」,但對於支線處理、或是該如何配合故事去流暢且引人地轉換時間與場景都深深困擾著我,那麼這些所謂的「概念發想」在還沒有真正創造出來之前,只是「屁」,不!連「屁」都不是,「屁」起碼還可以臭人。所以說臉書能夠成功其來有自,除了臉書掌握了人性—女生瘋狂貼照展露自己、男生瘋狂把妹留言、我瘋狂貼沒有人看的部落格文章連結以外,臉書有整合(兼具野心與人脈)高手肖恩帕克(Justin Timberlake飾)、還有實際執行程式與規劃的馬克。


另外雖然不少媒體說《社群網戰》有取笑馬克本來是宅男地意味、甚至因其爭議性無法在臉書宣傳、只好在Myspace宣傳(多諷刺),但我覺得這部電影反而還滿「挺」馬克的。因為就我來看,電影裡冷嘲熱諷了許多類型的人,就是沒有「教訓」馬克(片中形象頂多說是被塑造成天才型怪咖,但天才之所以為天才本來就異於常人)。像是運動健將Winklevoss兄弟,其中一位根本就是孔子儒家思想的接棒人、只會講些堂而皇之卻一點也不實際、無法運用在現實的好聽話(雖然似乎他是真心這麼想)。而導演還在影片最後上字說他們賽船得到北京奧運第六名(實在不覺得這沒有開玩笑的成分)。艾德華多則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有錢資優生,可以為了參加俱樂部答應養雞七天、還在學校拿餐廳把雞切成小塊餵飼養的雞,被其他學生看到最後變成醜聞;一被搞不爽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凍結帳戶(明明也會害到自己),然後還對馬克說「對不起,無論我多麼生氣或是孩子氣,都是為了引起你的注意。」;也沒放過美麗無腦女,有一段則是「維多利亞的秘密」的模特兒玩射擊遊戲、沒用瞄準器亂射一通,還尖叫大笑說好好玩!


很期待預計2011年上映,大衛芬奇改編瑞典已故作家史迪格拉森(Stieg Larssons)全球狂賣的小說《龍紋身的女孩》美版(小說我三本都有看,謝謝朋友王為借閱)。由《險路勿近》奧斯卡金獎史考特魯賓擔任製片,劇本則由曾以《辛德勒的名單》拿下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的編劇史蒂芬饒利恩執筆,製作團隊堅強。畢竟犯罪與懸疑題材、結合暴力美學,終究是大衛芬奇奠定大導地位的原點與強項(在商業上獲得成功又有一定的藝術性),這次的改編也可視作大衛芬奇地回歸之作。

評《社群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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