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冬天,妹妹去紐約出差的男友,回來時送了她一顆水晶球。我的妹妹-身為他的哥哥這樣說或許有點不恰當-是屬於比較現實派的。如果今天收到的是一個L牌或是G牌或是H牌的包包,我想她肯定會愛不釋手。這也沒有什麼對或不對。她才二十一歲,還年輕,自然是喜歡名牌的東西,並不奇怪。但這只是一顆水晶球。說真的,我不認為水晶球會引起她任何興趣。正如我所預料的,妹妹剛收到禮物時,興奮地把盒子打開。但當她發現裡面裝的是顆水晶球時,就面帶失望的,默默地將水晶球放在客廳桌上。最後甚至忘記將它收到自己的房間裡,就進房休息了。我在客廳上看著新聞台。漂亮的主播報醜陋的新聞。這種不協調感,讓我覺得有些暈眩。空檔的時候,我把水晶球拿起來看了看。在收到水晶球的前幾天,妹妹將代表男友心意的水晶球放在房間桌上。又過了幾天,也許是嫌水晶球擺在桌上佔地方礙眼,或者越看越覺得沒興趣,就把它收進她用來收納雜物的大紙箱了。